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发布时间:2021-08-09 02:08:05 阅读:1499次
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4.4.1 气体灭火系统、也沫灭火系统应分别出专用的气体灭火控
制器、泡谏灭火控制器控制。
4.4.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白"接连接火灾探测器
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
10 • 规定:
1 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
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于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
的紧急启动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的组合宜采用
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
6.2 节的规定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
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的火灾声
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防护区域内设置的感烟火灾
探测器、其他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首次报警信
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
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与首次报警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
火灾报警按钮相邻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于动火灾报
警按钮的报警信号。
3 联动控制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关闭防护区域的送咱们风机及送咱们风阀门:
2) 停止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区域的电
动防火阀;
3) 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的启动,包括关闭防护
区域的门、窗;
4) 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
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 30s 的延迟嗤射时间。
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应在
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本条第 ~支
规定执行除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外的联动控制;在
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
装置。
5 气体灭火防护区出口外土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的火灾
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的声信号应与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的火
11 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有明显 启动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
装置的同时,应启动设置在防护区入 处表加气体喷洒的火灾声
光警报器;组合分自己系统hÎZ 首先开启相应防护区域的选择阀,然后
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4.4.3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
器时.气体灭火系统、也床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2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
均应符合本规范第 4.4.2 条的规定。
4.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符合 IJ
规定:
1 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
装置的手动启动和停止按钮,于动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
器、泡沫灭火控制器 Jtz 执行符合本规范第 4. 4. 条第 款和!第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于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
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2 气体灭火控制器、白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间防
护区的于动启动和停止按钮,于 qJ 启动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
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执行符合本规范第 4. "1. 条第 款和第
款规定的联动操作;于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
灭火控制器JW.停止正在执行的联动操作。
4.4.5 气体灭火装置、白沫灭火装置启动及喷放各阶段的联动控
制及系统的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系统的联动反
馈信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
的报警信号。
2 选择阀的功作信号。3 压力开关的动作信号。
4.4.6 在防护区域内设有子功与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的系统,其子
动或自动控制方式的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的于动和自动控
制状态显孟装置.J二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