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漏电保护 | |
电话: | 010-57113119 |
010-57491119 | |
手机: | 13366405483 |
QQ: | 506665119 |
2004年10月底,该强制性标准已通过审查,正报批中),该标准明确了安装具有报警功能的漏电检测设备对于预防电气火灾的必要性,要求在建筑物低压配电线路和分支干线上安装此类产品。
5.2.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5.2.4.1为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漏电火灾,应在电源进线端设置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其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应根据保护区域内电气线路的正常泄漏电流选定。
5.2.4.2安装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断路器或报警装置与末端的保护关系已形成分级保护。分级保护应符合GB13955第4.4.1款的规定。
5.2.4.3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GB13955第6章的有关规定。
5.2.4.5具有监控报警功能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应符合GB14287.1的有关要求。
注意:具有监控报警功能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要符合消防GB14287标准,不是普通的漏电开关。
上一篇:GB 14287-2005 ,2006-06-01实施
下一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GB1395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