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年)局部修订条文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 2014-02-15 2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局部修订条文(摘要)
9电气
9.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5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9.5.1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9.5.2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9.5.2.1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
9.5.2.2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
9.5.2.3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9.5.2.4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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